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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续起冲突 两所联合化心结
来源: 司法局    作者: 翁善友    发布日期:2017-11-15 12:13:46 点击:

2017年117日,忠良派出所、忠良司法所接到忠良乡永和村土县屯陶某的报案称,其前妹夫肖某经常通过短信骚扰其妹陶某兰,短信中包含了威胁他整个家庭人身安全的内容。他把一些信息的内容提供给了派出所民警,派出所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分析,认为该案极有可能转化成流血冲突案件,必须立即对该案件进行调处。

两所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并安抚双方情绪。在电话里,工作人员了解到当事人双方是由于经济问题而发生争执。肖某认为,县里在土县屯征地的补偿款是他与陶某兰婚姻续存期间的共同财产,应平分;另外原陶某建房子时,他借有一些钱给陶某,现要求还回。而陶某则认为,征地的补偿款是其妹的婚前财产,肖某无权要求分割;对于建房时的借款,在肖某学车时,他已还给肖某五千元,这五千元应与建房时的借款抵消一部分。

119日,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把双方当事人约到了永和村委调解室进行调解。为让调解过程更顺利的进行能,调解进行前,工作人员就双方争执的焦点--土县屯征地补偿款是否属于婚姻续存期间的共同财产,向县法院资深法官进行了咨询在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工作还是陷入了僵局。为打开僵局,工作人员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单独谈心,以摆事实、释法律、讲道理的方式,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最终,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共识:陶某补偿2000元给肖某;肖某不再给陶某兰发骚扰短信,并不再对原婚姻期间的经济问题进行纠缠。至此,在两所的共同努力下,这件离婚经济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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