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救助与资助 > 详情
金秀县教育局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11-25 12:01:40 点击:
 

2016年,我县积极开展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工作,重点帮扶贫困学生上学,各项资助体系全部建立健全,各个学生资助项目顺利实施,贫困学生资助实现了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奖、助、免、贷的形式确保了不失学,精准资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有了新成效。现将教育扶贫脱贫精准资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教育扶贫脱贫工作机构建立,精准资助工作落在实处

为了加强对全县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金秀县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2名专职工作人员,配足配齐必要的办公设备。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中学、中心校全部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全面加强学生精准资助工作。

二、全县学生资助体系全部建立,贫困学生上学得到保障

全县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全部建立了学生资助体系,从根本上保障了贫困学生上学。一是全县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国家助学金,中职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等助学体系全部建立。二是组织学校收集信息,将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信息录入广西精准扶贫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使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进入信息化、精准化管理。

三、教育扶贫脱贫工作取得新成效,困难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

1.学前阶段,2016年春季学期,为552名困难家庭学前幼儿发放入园补助27.72万元。2016年秋季学期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在园幼儿免除保育费和教育费488人,40.09万元。

2.义教阶段实施寄宿生生活补助;2016年春为4662名中小学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268.77万元。2016年秋为4670名中小学寄宿生发放宿生生活补助272.29万元。

3.高中阶段,实施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免学费政策,2016年春为735名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73.5万元。为1545名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83.43万元。秋季学期,为720名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82.88万元。为1192名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64.37万元。为375名建档立卡贫困生免除学杂费33.75万元。

4.中职阶段实施免学费政策及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2016年春季学期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17名学生免除学费16.275万元,为52名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5.2万元。2016年为321名学生免除学费24.08万元,为116名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11.6万元。

5.大学阶段,实施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大学新生入学补助、泛海助学行动等助学政策。2016年为大学新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共799人,金额525.6万元。为当年考入全日制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44人发放“泛海助学行动”项目经费22万元;为245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发放新生入学补助20.05万元。2009年以来,通过实施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政策,县直部门扶贫、民政、团委、工会等各单位及各类社会资助,累计资助助大学生超过7000人次。其中贷款发放3622笔,合计发放助学贷款2180.34万元,极大的缓解了贫困家庭大学生上学难的问题。

随着教育扶贫力度的不断加大,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学生精准资助工作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资助工作力度,力争使全县贫困学生不失学,坚决打赢教育扶贫攻坚战。

相关评论
0条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
验 证 码:

?

主办方: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络实名: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功德路37号
邮编:545799 传真:0772-6212100 ICP备案号: 桂ICP备14004364号-1  网站标识码:4513240005

桂公网安备 45132402000106号